2008年08月04日08:36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记者3日从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获悉,《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自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从本月1日起,北京市实行房屋出租登记制度,房屋出租人应到出租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出租房屋服务站备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