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章第四节; 2、国家建设部令[1995]第42号《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三、法定条件:房屋租赁(含联营、承包及转租)行为发生后,由出租人持相关材料向登记机关申请。 四、备案单位:市房管局 五、办理程序: 1、需申请人办理的环节和内容:申请人在具备法定条件后备齐资料; 2、本部门内部办理的程序及时限:详见“绵阳市房管局非行政许可办理程序”(附后) 六、申请提交材料的目录: 1、 房屋租赁合同(原件一式三份); 2、 租赁房屋产权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 划拨土地上建筑物、其他附属物出租许可文件。 4、 如属抵押的房屋需出具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5、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七、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川价费[2004]171号 住房(由出租人承担)100.00元/套.次合同; 非住房(由出租人承担)按租金总额1.50%; 对特困企业、福利企事业单位免收。 九、有无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十、是否年检(审):不年检(审) 十一、申请书格式文本:无 十二、咨询服务: 1、通讯地址:绵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房产管理局政务服务处(富乐路新益大厦五楼) 2、邮政编码:621000 3、联系电话:(0816) 2345864 4、网址:http://www.my-xzfu.gov.cn
附1:绵阳市房管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程序 (承诺期限: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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