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项目名称:房屋继承登记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章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的规定; 2、国家建设部第99号令《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三、法定条件: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人去世,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房屋继承人向登记机关申请。 四、登记单位:市房管局 五、办理程序: 1、需申请人办理的环节和内容:申请人在具备法定条件后备齐资料; 2、本部门内部办理的程序及时限:详见“绵阳市房管局非行政许可办理程序”(附后)。 六、申请提交材料的目录: 1、填写《房屋所有权申请登记表》; 2、《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原件); 3、《土地使用权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4、房屋继承公证书、判决书、调解书(原件); 5、继承人及共有人的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6、如继承房改购房,申请人需提交申请书(原售房单位盖章认可,房改办备案); 7、房屋平面图。 七、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川价费[2004]171号、238号,计价格(2002)595号 1、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1)住宅:80元/套; (2)非住宅(含写字楼)240元/证; 2、证照费(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 一个证免收,每增加一个证按10元/证收取。 九、有无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十、是否年检(审):不年检(审) 十一、申请书格式文本:(附后) 十二、登记注意事项:个人申请权属登记,须产权人、共有人亲自前往,若确需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单位申请权属登记,须出具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十三、咨询服务: 1、通讯地址:绵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房管局政务服务处(富乐路新益大厦东五楼) 2、邮政编码:621000 3、联系电话:(0816)2345429 4、网址:http://www.my-xzfw.gov.cn 附1:绵阳市房管局办理“房屋继承登记”工作程序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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