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企业资质 办理行政许可指南
一、项目名称: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认定 二、法定依据: 1、《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79号)第32条、 2、《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5号)第2条。 三、法定条件: (一)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1)多层住宅200万平方米; (2)高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3)独立式住宅(别墅)15万平方米; (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50万平方米。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优良的经营管理业绩。 (二)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1)多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2)高层住宅50万平方米; (3)独立式住宅(别墅)8万平方米; (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20万平方米。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良好的经营管理业绩。 (三)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四:审批权限: 1、一级资质:国家建设部 2、二级资质:四川省建设厅 3、三级资质:绵阳市房产管理局 五、办理程序: 1、需申请人办理的环节和内容:申请人在具备法定条件后备齐资料; 2、本部门内部办理的程序及时限:祥见“绵阳市房管局行政许可办理程序”(附后)。 六、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数目及数量: 1、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资质: (一)营业执照; (二)企业章程; (三)验资证明;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 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并设一年的暂定期。 2、材料份数:一式3份。 七、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九、有无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十、是否年检(审):要年检(审):建设部125号令《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十一、申请书格式文本:《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报表》(附后) 十二、咨询服务: 1、 通讯地址:绵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房产管理局政务服务处(富乐路新益大厦五楼) 2、 邮政编码:621000 3、 联系电话:(0816)2345463 4、 网址:http://www.my-xzfu.gov.cn
附件绵阳市房产管理局办理“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工作程序 |